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一轮选题论证的通知
各学科团队: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升我院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进一步推动学院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定于10月24—27日开展药学院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一轮选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切实做好配合落实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所有具有博士学历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获得资助已结题的人员全部申报(确实身体不允许人员除外),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如符合条件不申报者,不予推荐年终考核优秀。选题论证工作情况将计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
2.符合条件但不参加本次论证工作的教师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原因;经各学科团队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23日15时之前将教师书面申请报送科研科(注:前期科研工作基础不充分、未梳理,教学工作繁忙等不能作为申请理由)。
二、选题论证
1.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凝练项目选题。(1)请往年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仔细分析自己历年的申请书和专家反馈意见,查漏补缺、调整确立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等内容(其中,有202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评审意见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务必逐条进行分析)。(2)请首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明确选题方向、申请代码,开展选题论证工作,填写《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报告》(附件1)。自然基金申请书修改稿或论证报告请于10月23日10点前提交科研科。
2.学院组织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的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选题论证,每个项目论证专家不少于3人。每位专家针对每个申报项目填写《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专家意见表》(附件2),出具论证意见。
3.项目申请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选题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填写《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报告(专家论证后)》(附件3),于11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科,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论证。
4.科研科将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和申报书撰写指导工作进程,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科联系。联系人:刘衡。
附件1: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报告
附件2: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专家意见表
附件3:大理大学药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论证报告(专家论证后)
附件:20241018/e8d7fefa1b2745f0aaca503e4b2a1d26.zip